【成功案例】改定親權.裁定核准|家事案件
當事人與前夫因感情不睦而離婚。因考量到自身經濟狀況還不穩定,雙方約定將孩子交給前夫照顧。沒想到,前夫拿到孩子的監護權後,竟開始刻意阻撓當事人跟孩子會面,甚至讓孩子叫自己的新女友「媽媽」,並灌輸孩子仇視生母的言論!
不僅如此,自前夫家人口中,當事人更聽聞到前夫與女友在日常相處或管教孩子時,常情緒失控,嚴重時甚至翻摔家中物品,使孩子感到非常恐懼。甚至兩人還在孩子面前進行性行為,導致孩子平常會模仿做出不當舉動。當事人辛苦懷胎十月生下孩子。身為人母,以上種種皆令當事人痛苦萬分。
左思右想之後,當事人毅然決然的決定將孩子接回身邊照顧!不過「改定親權」在實務上較為困難,且當事人的經濟狀況不如前夫,導致當事人在爭取監護權上處於不利地位。考慮再三後,當事人決定委請法律手牽手團隊合作律師陳伯彥律師協助處理,希望能夠順利取得孩子的監護權。
訴訟中,前夫供稱孩子是自願稱呼女友為「媽媽」,並未逼迫或者特別教導孩子,甚至誣指當事人曾經想帶著孩子自殺,過程中並不斷透漏對當事人的埋怨。經法律手牽手團隊合作律師陳伯彥律師分析後,條理分明的提出回應,指出當時根本是孩子意外落水,而當事人救子心切立即跳入水中救援。
在陳伯彥律師據理力爭的主張之下,最終法院判決「裁定改定親權,命交付未成年子女予聲請人」,成功替當事人討回親權,也讓孩子得以在更好的環境中成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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